撤案制度在少年刑事案件中的适用研究
对于少年刑事案件,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更多地是关注检察机关暂缓起诉,人民法院暂缓判决的可行性分析及制度设计,而恰恰忽略了公安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过程中应有的作用。本文以撤案制度为落脚点,重点研究撤案的可行性、适用条件、监督机制等,力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加大少年刑事案件的非刑罚化处理方式适用的力度。
少年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 撤案制度 监督机制 非刑罚化处理
薛志英 聂公佐 杜国强
广州市人民检察
国内会议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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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621
2005-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