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孔子美育目的论--兼及音乐和律法的关系

  文章指出儒家教育的宗旨是为了改变世界,为此要培养“气与理一”的圣人,而为“尽为人之道”则必须开发出内心的善,即所谓“人德”经过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达到修齐治平,最后“超凡人圣”。分别介绍了完善圣人人格的美育“三段式”:“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中“兴于诗’’重在“德”,“立于礼”重在“和”,“成于乐”重在“善”。

儒家思想 伦理道德 音乐文化 法律制度 孔子

李道刚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威海

中文

172-182

2004-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