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回疆则例》研究的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回疆则例》是嘉庆年间清朝政府主要针对新疆天山以南维吾尔族制定的一部重要的民族法规,在维护统一、稳定边疆、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这部法规是清朝完整法律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尤其是清朝民族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对于研究清朝对新疆的政治、经济统治政策以及有清一代新疆地区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法制发展概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对于当今民族法制建设也不乏借鉴意义。文章介绍了《回疆则例》被称作《回律》的欠妥之处;关于《回疆则例》的性质,学界看法也不尽一致;在目前《回疆则例》的研究中,对其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也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

回疆则例 民族法规 嘉庆年间 法律文化

白京兰

新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威海

中文

291-300

2004-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