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历史和今天

  在亚洲方面,日本在传统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是先行一步的。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始于19世纪的明治初年。明治维新后,由于崇洋思想的盛行和毁佛倒释之风的蔓延,当时包括佛教寺庙在内的许多传统文化遗产都面临着严重的威胁。1871年(明治4年)5月,太政宫接受了大学(现在的文部省的前身)的建议,颁布了保护工艺美术品的《古器旧物保存法》。这也是日本政府第一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案。文章介绍了日本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实施及法制化管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国宝保存法》的基本内容及指导意义,《文化财保护法》的新增内容及文化财划分等。

日本文化 遗产保护运动 天然纪念物 出土文物 法律法规

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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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592

2003-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