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条件下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一体化研究
我国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在法律规定上各自独立,比较适合集中就业的场合。发挥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积极作用。然而在信息化条件下,灵活就业、家庭办公室出现,交通日益拥挤,原有两种所得税分离的情况造成了较大的效率损失,带来了不必要的生产集中。本文通过构建模型说明两者并非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基本假设,提出了对于现行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建议。
税收制度 所得税 信息化 制度改革
徐进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中外理论与政策”理论研讨会暨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2届年会
武汉
中文
631-640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