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认识及思考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持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准确定位,更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
自然环境 人类文明 和谐社会 可持续发展 立法完善 评价体系
李岩
甘肃省博物馆
国内会议
兰州
中文
281-283
200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