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社区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
社区志愿服务是非谋利的利他性服务。依其服务对象的不同,它可以分为对困难群体的服务、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助服务和社区公共服务。这些服务都具有促进社会团结及社会和谐的功能。文章简要分析这些服务所具有的意义和功能以及发展现状。重点对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举措进行了综述,并阐述了政府在发展志愿服务中的责任。
社区志愿服务 制度建设 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
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86-89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