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治理原理

  文章简要介绍了风险社会的含义,指出风险的分配或转移可以有两个方向,一是依据现存的社会中心-边缘结构而从中心向边缘转移;另一个是从当下向未来转移。在工业社会的基本框架下,在现实和未来两个向度上都存在着中心-边缘结构,虽然中心和边缘都会产生风险,但是由边缘产生的风险必然会由边缘承担,而中心所产生出来的风险则会被分配出去。一切风险分配都不可能体现出科学理性,在实质上依然是处在中心地带的人们对自我利益的维护,是对边缘地带的人们利益的剥夺。拥有风险分配权的人们,若按照某一种偶然获得的风险认识去进行风险分配,本身是不科学的,可以根据科学理论去预测和评估风险被转移出去的效果。

风险社会 风险分配 社会管理

张康之 熊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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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3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