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专论三 当秋菊变成倔强的向日葵--法永远跳脱不了文化的魔力

  文化是指人类在长期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精神现象的总和。法与文化相互作用:文化对法起决定作用,法所反映的是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求;法律所包含的基本价值基准,是社会中居主导地位的价值标准。法律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法律强化主文化的价值准则;法律强化社会主文化的行为模式;对亚文化起到有效遏制或矫正作用。文章主要论述了法与文化的关系。

法治建设 法律意识 法治文化 中国文化

汪佩琳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国内会议

2008海峡两岸法治与文化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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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