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专论四论我国消费者举证责任的困境与解决对策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为矫正商品交换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问事实上的不平等,我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以倾斜性保护。然而,我国并没有制定专门的消费纠纷举证责任的规定,导致消费者负担沉重的举证义务而难以通过诉讼有效救济自己的权利。就此,本文试图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探讨消费者举证责任困境的根源及解决这种困境的必要性,并参考中外的相关理论和有益经验,提出如何完善我国消费者的举证责任,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与经营者均等的接近正义的机会。

消费者 举证责任 权益保护 制度完善

赵婷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理学

国内会议

2008海峡两岸法治与文化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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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7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