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第三人民事责任若干基本问题的研究
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职业分工日趋精细,知识的激增和信息的传递已经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主题。人们基于自身学习能力的有限性,往往只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较为熟谙,而无法通晓其他领域的全部知识和技能,在很多情形下需要依赖于相关领域内专家的意见或者其提供的信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专家凭借其资质和能力,赢得了更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经济利益,但与此同时,职业风险亦随之扩大。尤其是在信息传播便捷迅速的现代社会,非直接合同关系的广大第三人可能知晓专家意见并基于信赖作出决策。这就使得专家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对委托人责任的问题,而是导致专家责任的关注点更多地转向对第三人责任问题的研究上。特别是。专家第三人责任问题不仅涉及到对诸多传统民事责任理论的突破(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和纯经济损失理论构成的挑战),而且也关系到公众利益和专家职业利益平衡的公共政策问题。因此,该制度已成为各国专家民事责任制度中的核心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试从专家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以及责任的具体承担等方面着手进行分析,谈谈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对该制度相关问题的粗浅看法。
第三人 民事责任 研究专家 归责原则 构成要件
赵婧
中国人民大学
国内会议
第四届明德民商法学博士论坛——“侵权行为类型研究”专题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83-295
2006-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