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学校体育的立法研究

  学校体育是我国教育和体育的战略重点应制定特别法律。学校体育现在主要还是人治,存在领导不重视;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余训练、体育教师待遇、体育经费都未达到规定要求;学生体质连续下降等问题,原因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学校体育的基本制度和加强素质教育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检测、学校体育伤害处理办法等新的制度应用法律肯定下来。学校体育法主要规定的制度应有:体育权利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主要应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学校体育领导机构;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体质检测;开展学校场地设施达标活动;实施体育教师资格制度;保证体育教师享受平等和与工作特点相应的权利;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学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建立健全体育教师业务进修培训制度;建立学校体育伤害责任划分和保险制度;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加强督导和奖励与责任追究。要开展学校体育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校长进行学校体育法律的学习与培训。

学校体育 素质教育 权利保障 立法模式

张厚福 钟启宇

武汉体育学院

国内会议

修改体育法理论研讨会

天津

中文

170-175

2006-0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