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晚年台湾海口陋规案探析
乾隆中期以后,台湾与大陆通商海口主要有鹿耳门、鹿仔港和淡水八里坌3处。所谓海口,是指海船出入口以及货物集散地。乾隆三十一年(1766)以前屁耳门海口已设文武两税馆管理进出口船只纳税事务,其武官由台湾总兵派令安平中、左、右三营游击、千总分年轮流管理,其文官则由海防同知管理;鹿仔港海口自乾隆四十九年(1784)添设口岸,由武官安平左营和文官理番同知管理;淡水八里坌海口则由武官上淡水营都司和文官淡水同知管理。文武官员利用职权人人获取到丰厚的陋规,但多年来从海口税馆官员以至普通商民皆安之若素,无人挺身举发。乾隆五十二年(1787)奉旨审理原总兵柴大纪(乾隆四十八年调任台湾总兵)贪纵营私、贻误军机一案,始查出台湾各海口收受陋规的种种弊端。乾隆帝为之震怒,下旨命闽浙总督李侍尧将台湾海口得受陋规文武各员分别定拟具奏。经过近6年的时间,乾隆五十七年(1792)台湾海口陋规案才最后落下帷幕。本文拟通过本案的研究,揭示出乾隆朝台湾海口文武衙门朋分陋规银两的内幕,并与当时其他情节相近的陋规案的比较,以进一步探讨乾隆帝处理陋规案所持有的不同态度,以及何以采取不同的法律尺度。
清朝时期 台湾海口 陋规案 法律对策
晏爱红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9-79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