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吸入空气清新剂的毒性作用
目的:观察急性吸入空气清新剂的损伤作用。方法:将SD大鼠随机分为对照组和供试品组。供试品组采用一次限量法,按5000mg/m3吸入空气清新剂4小时。吸入后连续观察14天,于第0、1、3、7及14天测定大鼠体重1次。观察结束后处死SD大鼠,组织病理学观察鼻、喉、气管、支气管、肺部位的病理改变。结果:急性吸入空气清新剂后SD大鼠未出现毒性症状反应,无大鼠死亡,体重正常增长,大体解剖未见主要脏器出现肉眼可见的改变。供试品组SD大鼠鼻、喉、肺内支气管组织结构及细胞形态与对照组比较无明显差别;部分大鼠(12/20)气管粘膜上皮部分脱落,脱落范围<1/4(轻度);部分大鼠(12/20)肺泡间隔部分增厚(轻度),1只大鼠(1/20)局灶性肺出血(轻度),3只大鼠(3/20)局灶性巨噬细胞聚集。结论:急性吸入空气清新剂对SD大鼠气管粘膜上皮和肺脏有轻度损伤作用。
空气清新剂 急性吸入实验 毒性试验 免疫炎症
郑桂兰 严家荣 李焰婷 钟志勇 邝少松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广东 佛山 528248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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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62
2011-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