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
近年来,轰动全国的上海市“钓鱼执法事件”、海南省“砒霜门”案、长春市“强拆致人被埋并窒息死亡案”、“广州二沙岛违法建筑案”等类似事件的出现,不仅使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受到严重的损害,而且也使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陡然增加。在社会公众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其行政机关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也在不断增长的状况下,行政机关如何高度认识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有效的预防和化解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成为其关系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构建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成为维护执政党和政府形象以及社会安定、和谐的重大问题。
国家行政 行政执法 执法风险 风险防范
焦志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67-373
201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