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创新战略联盟治理机制分析
合作创新战略联盟可以实现资源放大、获取技术、市场进入、规模经济、分担风险、知识学习等目标。然而,合作创新战略联盟由于存在机会主义、信任风险等也面临着高失败率的危险。论文从治理机制角度入手,重点分析了合作创新联盟的非正式治理机制和正式治理机制,以期增进联盟的稳定性和绩效最大化。
合作创新联盟 正式治理 非正式治理 治理机制
桂黄宝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230000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 100190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10
201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