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建国初期董必武对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贡献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了许多独创性的见解。特别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董必武对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是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法制实践和法律思想对于我国当前的民主法制建设仍具有重要的意义。

董必武 法学思想 法律建设 民主法制

李敏昌 周志红

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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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549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