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董必武法制思想的现实发展
本文论述董必武其法制思想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社会关联。作为新中国法制与司法的主要奠基人之一,董必武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基本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和司法发展的伟大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和阐发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与司法学说。这一学说不仅构成了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法律与司法思想,奠定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与司法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社会管理 董必武 法制思想 体制创新
刘琳玲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国内会议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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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27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