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现代之间:董必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想引论
社会、法律的多元性决定了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性。建国之初,董必武就提出了以便民为理念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想,是尊重中国传统文化与现实的产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承继中国传统司法文化,强调当事人主义,与现代社会的平等、参与、协商原则相契合,可以而且应该成为调整现代社会的模式。由此,董必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想,为我国当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提供了历史智慧。
董必武 调解机制 多元化纠纷 司法改革 体系构建
曾绍东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江西南昌 330022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735-742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