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与中国百年转型
董必武长期从事民主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工作,是革命根据地的新中国民主法治的先驱。他的民主法治思想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坚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坚持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根本性质;提出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指出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强调法律文化、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批评法律虚无主义;提出立法、司法都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中国正处于百年转型期,除了指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的转变,还包括整个社会向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制度的转变。我国的制度转型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最终会达到全人类共同期望的民主法治和谐社会。
董必武 民主法治思想 社会转型 和谐社会
刘瑞川
国内会议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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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388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