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才是法律权威的社会基础--学习董必武法学思想的一点感悟
董必武法学思想中贯穿了群众路线,特别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群众工作思想。新时期的法律实践要坚持群众路线,就必须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重视、体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社会公正诉求。为满足利益诉求组织化的社会转型需求,我国必须尽快向注重运用社会力量方向发展,从法律上催生并鼓励社会自治团体发育,在法律实践中加强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保护。
法制建设 董必武 群众路线 法律保护
龚恒超
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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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410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