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及其历史命运

  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集中概括为五个方面:主权在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重视政权建设,倡导法制文明;力主健全法制,严格依法办事;保护民主权利,贯彻慎杀方针;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遗憾的是,上述主张当时未被党内高层接受。1958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对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进行了无理清算,直接导致中国法制进程陷入低谷。

董必武 法学思想 民主法治 司法会议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1董必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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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37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