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同志晚年对法制的呼唤及现实意义
董必武晚年的法制思想,为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准备了思想摇篮。董必武同志呼唤法制文明,批评法律虚无主义,一再强调应当尽快使人民的法制逐步完备起来。他提出了“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正司法是法制建设的保证”的著名论断。深入研究、继承和发展董必武同志晚年的法制思想,在司法实践和审判工作中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董必武 法制思想 依法办事 司法公正
崔四星
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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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41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