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苹果”背后的维权难题--浅解签下糊涂工伤赔偿协议后农民工怎样维权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其中进城务工1.45亿人。而2005年国家卫生部公布全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超过2亿,其中农民工占了90%之多。农民工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其中一部分入员的健康乃至生命已经或正在经受着职业病的危害。2009年,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使得职业病维权难的现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今年暴发的“毒苹果”事件,则将我国农民工职业病维权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特别是该事件所反映的一个普通问题,即职业病危害发生后,部分企业往往暗示员工“先离职后赔偿”,非法逼迫员工签订协议,但农民工往往签订协议后,当中毒反复发作时,而不知道再如何去维权。本文结合多年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经验,作一些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职业性疾病 劳动保护 赔偿责任 民事权利
王祖兵 胡训军 徐纪良 李思惠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704-707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