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新形势下职业病防治机构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问题

  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进行界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管过程中“防、治、保”等环节的责任,理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并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机制,符合新形势下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管责任,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有利于协同配合,有效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快建立完善高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发挥职业卫生检测检验、诊断治疗等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职业病防治机构必须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职业性疾病 医疗机构 防治对策 监管体系

郭晋英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

国内会议

中华预防医学会2011年全国职业病学术交流大会

广州

中文

756-759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