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趋势
“刑罚如两刃之剑,用之不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特剐是对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适用刑罚更应慎之又慎。在我国由于没有单独的少年刑法,没有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的刑罚体系,而是适用以成年人罪犯为蓝本制定的刑罚体系。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来看,具有刑罚过于严厉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朱成年人刑事案件,决定刑罚的时候,要坚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彻底摆脱以惩罚为主的思想束缚。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各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多个方面从宽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 刑罚体系 司法改革 人性化
谢永钢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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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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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