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报复性执法及其治理

  报复性执法是指拥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为非法利益得不到满足或受到“损害”,滥用职权,报复性地适用法律,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主体的监督较少,另外还有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治理报复性执法,应从立法上合理确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及幅度,加大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并着重完善对相对人权利的司法救济。

行政执法 监督机制 立法完善 司法救济

何建辉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1216-1221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