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问题的法制建设研究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特性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民族法制建设。我国民族问题的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普遍性、敏感性、民族宗教交融性的特点。在我国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在于:有效地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保证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广大干部和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促进国家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自觉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更好地宣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坚持民族团结原则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原则、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原则、重视民族特殊性及民族地区特点的原则。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切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及运用,加大各民族人才的区域性流动,加强和改善民族事务的宣传教育,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突发问题处理机制。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基本途径是:应尽快制定大量的配套性法规,保证已有的民族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大力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队伍建设;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依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宗教问题的管理。
民族问题 法制建设 人才培养 地方立法
湛秀萍
新疆长信合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1296-1304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