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司章程性质及内容
2005年10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是我国立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和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对原有公司法的一次重大改造。与旧法相比,新《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较大的自治空间,有关公司自治条款的增加成为最大的修改部分。在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的框架下,立法者对公司章程给予了更多的重视,相关内容也更详细和丰富。在倡导公司自治的今天,可以认为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因此,为了发挥“宪法”的作用,公司章程内容的完善、实用便显得愈发重要。笔者在此对公司章程的性质、效力范围以及章程条款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必要的梳理,供大家在办理律师业务时参考。
公司章程 运行机制 市场经济 律师业务
严曦
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1361-1365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