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业务创新与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其偿债能力弱、资金规模小、财务规范性相对较差,因此,其实现上市融资的渠道基本被自身的这些不足所局限。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设置了复杂的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并且长期以来政府的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以及法律体系的原因,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了困扰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迷局。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还主要是通过银行进行同接融资,因此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业务进行认真解读和法律分析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还主要是普通贷款、贴息贷款、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委托贷款等,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还可以通过集合性创新债券融资、金融租赁等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针对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现实的融资环境,一方面要对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方案进行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就要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建立多层次的担保机构类型,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法律机制以逐渐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中小企业 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 法律机制

董武斌

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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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1424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