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律师担任刑事案件上诉人之辩护人探析

  律师担任刑事案件上诉人之辩护人,特别是未参与一审、受被告人亲属重新委托的二审辩护人,面对承办刑事上诉案件的二审法院可能既未通知其阅卷又未通知其开庭而悄然下判如何应对,针对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书面审理、什么情况下开庭审理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又无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二审律师如何正确履行辩护人的职责,保障上诉人的辩护权,不仅涉及到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二审辩护人自身的权益的保障问题。本文在指出二审辩护人面临的问题、承受的风险、感受的无奈和法律的困惑的同时,提出二审辩护人在二审诉讼活动中的相应对策,以求刑事案件上诉人和辩护人的相关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这正是本文探析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刑事辩护 律师 法律缺陷

戴启荣

贵州青蓝紫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呼和浩特

中文

1485-1490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