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遏制刑讯逼供

  长期以来,由于受封建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部分侦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刑讯逼供违法犯罪行为处罚不力,以及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缺位等原因,刑讯逼供行为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危害,严重制约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本文结合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试图对刑讯逼供的存在原因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成熟的做法,以期就如何遏制刑讯逼供提出自己的看法。

刑事诉讼 刑讯逼供行为 法制建设 司法实践

刘源源

钦州市海湾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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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02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