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律师之自我保护--对“李庄现象”的几点思考

  律师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群体。即维护权益、实现正义是律师的工作目标。律师要依法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得首先确保自身权益有着充分的保障,刑事律师更是如此,如若律师自身都成天冒着锒铛入狱之险,谈何维护委托人之合法权益?那么,从立法到实践处处均充满陷阱与泥潭的今天,谁来保护刑事律师?有谁敢来保护刑事律师?从河南律师郑永军、熊庭富被非法刑事指控,到北京律师李庄在重庆入狱,已有数百计的律师受到刑事追究。面对如此空前的针对律师的职业报复,律师震惊!国人震惊!世界震惊!鉴于此,刑事律师自我保护这一沉重的话题不得不谈,本文就是受李庄律师事件之启发,从刑事律师权益受侵的现状、根源,到刑事律师如何自我保护,谈点肤浅的看法。

刑事律师 权益保护 法律制度 体制改革

李家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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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446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