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从药家鑫案看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的紧迫性
本文试图通过考察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刑事定罪量刑结果和民事赔偿情况之间的关系,揭示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该类死刑(拟判)案件的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及此类死刑案件审判与民众以及公众媒体之间认知上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反差。这种尴尬状况充分反映了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新思维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下简称受害人)获得公正救济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制度性冲突,而解决此冲突的重要途径就是尽早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全方位的刑事受害人基本救助保障制度以及提高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诉讼地位;文章试图设想构建这一制度,并对适合我国的制度模式进行探讨。
死刑制度 刑事受害人 法律救助 制度改革
呼东红 刘波
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510-515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