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西部律师业务的创新与合作--如何做好网络法律服务

网络已不再是人们的生活工具,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成了工作的环境和平台,当然,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因子一交易,在网络上活动更加频繁,更加便捷,也更加节省人力财力,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服务项目是可以在网络上办理的,有些异地案件可以与异地律师合作完成,律师业务在网络上,将不再受办公场所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现阶段虽有很多法律服务网站,但大多是由非律师的第三方创办并运营,这些网站的运营有很多弊端。笔者建议西部各省律师协会抽调部分律师,并筹措资金用于创办一个新型的、有严格认证系统、收费的、异地律师可以合作的法律服务网站,培育网络法律服务市场,并将这个法律服务网站作为一个虚拟的律师执业机构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经营,不仅可以扩大律师业务,更方便各地律师合作。这是网络时代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律师行业 业务创新 网络时代 法律服务
李金凤
宁夏李金凤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中文
531-534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