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和证据运用的再反思--一个沉重而谈论多年的话题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有效行使和对案件证据的有效运用,是刑事诉讼中全面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控辩平衡和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基本要求,现有刑事诉讼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规定的偏移和权利保障的缺失,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所面临的法律限制和环境限制,以及律师组织和律师个人自律失范等方面的原因,使律师调查取证难及风险过大成为阻碍律师刑辩业务已久的难题,律师因调查取证受到辩护人伪证罪追诉的大量实例,导致了律师的惧怕心理和刑案辩护率的持续下降,反思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调查取证和运用证据的风险根源及技巧和路径,有助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时基本执业权利的维护,有益于推进刑事诉讼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律师制度 刑事辩护 调查取证 证据制度
赵耀
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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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632
2011-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