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工资集体协商有利弊,工会应当区别对待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既可以采用集体合同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现阶段企业多采用内部规章制度的模式,实行集体协商的企业很少。集体协商机制符合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劳资关系特点,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充分实现劳动报酬的激励作用、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从某些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可能不利于职工,甚至存在对雇主有利的趋势。工会作为职工一方的代表,应该分析集体协商能为所代表的职工带来什么结果,指导职工在工资集体协议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之间作出适当选择。

企业管理 劳动工资 集体协商制度 工会组织

马照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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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