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及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与其他农村转移劳动力相比,失地农民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非钟摆失流动、非兼业式生产、非自愿性迁移。失地农民不能亦工亦农、亦城亦乡,进退必选其一。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低,并不完全是因为其人力资本存量低,而是他们过去积累的经验和技能,包括体能优势主要局限于农业生产领域,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导致他们在非农产业领域就业能力不高。既然失地农民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那么对其未来的生计问题应该是公共供给,无论征地补偿、就业安置,还是社会保障,政府都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失地农民 征地补偿 就业安置 社会保障

姚从容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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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