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天津湿地资源的法律保护

  湿地在天津的形成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战略基地,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生态建设对于建设生态城市和滨海生态型新城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文在天津湿地资源保护现存问题基础上阐述了天津市地方湿地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

湿地资源 法律保护 天津地区

李竹兰

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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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