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若干问题研究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活动的基本刑事政策,必将对检察工作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阐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对天津市检察机关2004——2006年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进行了分析,指出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严格把握逮捕、公诉条件,做到宽严有度,于法有据。

检察机关 审查逮捕工作 审查起诉工作 刑事司法

王志民 朱静 于德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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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