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空区”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建立,经过了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理论初创阶段和以列宁、毛泽东等人为代表的实践探索阶段,到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创造与贡献。

马克思主义 政治体制 法学理论 体制改革

佟德志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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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科学界第四届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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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