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理研究

  近年来,群体性纠纷呈现出显著的上升趋势,当事人矛盾尖锐、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人民法院对群体性诉讼案件的审理及其司法作为的效果评价涉及多种社会关系的冲突和协调,审理中具有相当大的复杂性。因此,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直接关系人民法院能否对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本文以笔者所在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莲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该类案件的规律性特点,从法院审理现状透视司法作为面临的难题和困境,并结合国家对司法促进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司法作为从微观到宏观的回应策略。

群体性纠纷 人民法院 法治建设 和谐社会

孙海龙 钱毅斌 高伟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08年年会

济南

中文

265-270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