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理性研读
“思想就是旗帜,就是方向”,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当前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指导政法工作开展的一面旗帜。“司法为民”则是“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也多次强调,人民法院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目前,虽然各地法院制订出台了诸多司法为民的政策,但更多的只是一些便民、利民的措施,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不利于从宏观层面予以把握,而学界的研究至今也寥寥无几。因此,如何全面理解“司法为民”这一法治理念并准确运用于司法实践,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重要命题。基于此种考量,本文试图站在法哲学、政治学的高度,来精心梳理该法治理念,首先就司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作层层剥笋式的分析;其次全面论述了司法为民理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司法背景;再次从历史到现实,从政治到法律系统阐述了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正当性根基,最后就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贯彻践行提出自己的主张,认为既要有实践的探索,更应有理念的培育,从而希冀对“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和认识提高能有所裨益。
司法权 人民法院 法治理念 社会公众
韩锋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08年年会
济南
中文
419-426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