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怒自威--司法和谐与权威“契舍”机制之构建

  司法和谐概念提出的那一刻,对司法权威这一个永恒的主题也就提出了新的考验。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并进,必然要求司法权威与司法和谐相适应,而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实践中以和谐擅变司法,放弃和谐以树立权威,或牺牲权威满足和谐等问题,引起笔者深深的忧虑。由此,本文在分析司法和谐对树立司法权威所作贡献基础上,论述了“和合”文化思想在司法过程中的异化传承、司法规则的任意、司法潜规则的不加约束等“求和谐”因素对司法权威的影响,同时从务实的视角出发,阐述了司法和谐应与司法权威相契合的社会必然性,司法改革的目标、方向与突破口以及若干具体操作方法等。

司法和谐 司法权威 协调机制 法治建设

许寿辉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08年年会

济南

中文

523-533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