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土地征用中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因基本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我国时下往往将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征用或征收的方式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分解为公共事业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进行划拨和出让。在这个征地过程中,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集体土地物权制度不完善,表现为主体虚化及权能残缺;二是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未建立健全,主要是一直没有建立农地转用制度和市场定价制度。为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在农地物权的确定及流转制度方面有所创新,以确保农民、农村和农业的正常发展。
集体土地 土地征用 土地物权制度 农民权益
肖强
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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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94
2006-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