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晚明白话小说“托名”现象
明代刻书分为三种类型:官刻、坊刻、私刻,白话小说的刊行主要由坊间来承担。特别是万历以降,由于出版业管理相对宽松,书贾们几乎完全把持了白话小说的刊印。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极具商业头脑的书坊主们纷纷假托名家,白话小说“托名”这样一种有趣而值得注意的现象随之兴盛。本文以这种小说的著者、序者或评点者由于种种原因自愿或被迫放弃署名权而代之以社会名流字号的托名现象为研究对象,梳理其脉络,分析其产生根源,并对晚明白话小说商业运作中的“托名”现象的弊病与客观价值作较为系统的考察。
晚明时期 白话小说 托名现象 创作风格 文学价值
陈文新 毛伟丽
武汉大学中文系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116-127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