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政公平和公共服务制度
德国财政公平制度主要采用财政分权(财政联邦主义)原则,该原则充分洞悉了各级政府间最佳的财政任务、财政支出和收人的分配。本文从联邦德国的分税制和财政公平以及公共财政制度中市政机构的地位两方面作了详细论述。
德国政府 财政分权 联邦主义 税收制度 市政机构
阿民·伯纳特
国内会议
第5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
海口
中文
511-519
2006-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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