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法典物權優先效力規定之施行經驗
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之财产权,为客体的直接支配性,排他的保护绝对性。本文拟就其中的优先效力问题在台湾民法典之施行经验,加以检讨,为正确地掌握问题症结之所在,描绘物权优先效力在台湾民法典施行经验之全貌,对其他法律之规定,似亦有—并说明之必要,台湾民法典物权优先效力规定之施行经验。
民法典 物权 法律效力 构成要件
温豐文
柬海大學法律學系
国内会议
台湾
中文
1-12
200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民法典 物权 法律效力 构成要件
温豐文
柬海大學法律學系
国内会议
台湾
中文
1-12
200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