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检察机关建立“三化”检察室延伸监督触角服务社会建设
今年以来,泸州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关于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派驻基层检察室,着力构筑“市、区、乡、村”四级一体化检察工作网络,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四川省委、省检察院、泸州市委领导先后视察调研,对泸州市检察机关“三化”检察室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检察室 检察职能 社会管理
陶琦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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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9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