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主动融入社会是律师业发展的基础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不管是从事一般的民事商事业务,或者是其它的非诉讼业务,都要有自律意识和奉献精神,主动为国家法治的进步贡献智慧。作为律师业指导、监督机构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主动探索建立律师业评价体系,注重培养律师职业精神;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弥平业内业外对律师评价的落差,为树立律师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而努力。可以说,经过各方努力,当律师以积极姿态服务社会、与国家同呼吸共患难、正面主动融入社会了,律师业受到全社会关注,律师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就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迎刃而解。

律师业 社会评价 法律援助 管理体制

尤正海

江苏海晨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首届律师学院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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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18

2011-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